為進一步加強我所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規范化,做好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提高生源選拔質量,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有關政策和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我所將對初試成績達到一定要求的考生進行復試,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知識與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選拔機制,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2、加強研究生招生管理,健全制度,規范程序,深入推進信息公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復試工作
1、復試要求
嚴格按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組織復試,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1)成立由所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所紀檢全程參與,負責督查工作。
2)所研究生管理部門負責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統籌協調。具體職責如下:
-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起草,經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負責復試組織及開展有關培訓工作;
-負責相關政策解釋,并按照所招生應急工作和防疫領導小組的指示處理問題。
3)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經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組成學科(專業)復試考核小組,負責命題和面試。
4)各相關部門須按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人員的檢查測溫、場地衛生消毒等工作。
5)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時限一年。
2、復試資格審查
1)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報考我所且初試成績達到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以參加復試,不接受破格申請。
2)調劑考生。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調劑手續后,方可參加復試。調劑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3)我所在復試前將通過網絡復試平臺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提供的復試材料包括:準考證掃描件、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應屆考生學生證原件掃描件、往屆考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以及網上學歷認證掃描件;本科成績單原件掃描件;個人簡歷以及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論文、獲獎證書等)原件掃描件。請將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kexuedan10@163.com,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能參加復試。
3、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復試考生端需采用“雙機位”模式,請考生提前準備好帶攝像功能的智能手機、電腦等不少于兩臺電子設備。網絡遠程復試采用“騰訊會議”,按照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備用系統采用釘釘會議室。
2)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考核;外語知識考核;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考核。網絡遠程面試時間每位考生控制在15-20分鐘。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業務課考試。
4、復試成績計算
考生復試后的綜合成績采用權重計算方法,滿分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其中初試成績權重為50%,復試成績權重為5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之和/5)×初試成績權重(5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50%)。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
三、調劑工作
1、調劑名額
1)專業:全日制學術型病原生物學 (100103)
2)人數:4名
2、調劑原則
1)成績要求:參加202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總分和單科分數都應達到國家統一規定的A類地區碩士生復試線。
2)專業要求: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我所招收的專業方向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與我所招收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政治、英語、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
3、調劑要求及辦法
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考生應在我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確認相關信息,且一旦確認錄取則結果不得更改。
四、錄取工作
1)根據本所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綜合成績制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確定。
2)對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需提供思想品德考察意見,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請擬錄取考生于5月30日前提交當地三級甲等醫院體檢合格報告郵寄至我所審查,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4)擬錄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須到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
5)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同意并備案后,我所預計將在指定時間內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信息公開和監督制度
1)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2)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加強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
3)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同時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疑問,應及時答復和解釋。
4)所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復試錄取過程,進行監督。
5)監督電話:0510-6878101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10-68791009(紀檢部門)。
江蘇省血吸蟲病防治研究所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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