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所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規范化,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提高生源選拔質量,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有關政策和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我所將對初試成績達到一定要求的考生進行復試,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知識與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選拔機制,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2、加強研究生招生管理,健全制度,規范程序,深入推進信息公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復試工作
1、復試要求
嚴格按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組織復試,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1)成立由所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所紀檢部門全程參與,負責督查工作。
2) 所研究生管理部門負責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統籌協調。
3) 選派5-7名研究生導師參與復試工作,經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組成學科(專業)復試考核小組,負責命題和面試。
4)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時限一年。
2、復試資格審查
1)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報考我所且初試成績達到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以參加復試,不接受破格申請。
2)調劑考生。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調劑手續后,方可參加復試。調劑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3)我所在復試前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提供的復試材料包括:準考證掃描件、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應屆考生學生證原件掃描件、往屆考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以及網上學歷認證掃描件;本科成績單原件掃描件;個人簡歷以及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論文、獲獎證書等)原件掃描件。請將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kexuedan10@163.com, 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能參加復試。
3、復試形式與內容:
復試形式采用現場筆試和面試形式。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考核;專業知識、技能和綜合素質考核(面試)。
1)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復試科目:專業綜合(醫學寄生蟲學、流行病學、醫學免疫學)。
2)外語考核。①英語聽說能力。分兩部分,第一部分:考查考生理解并回答有關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學習等問題的能力。第二部分:考查考生連續表達的能力。考生從所給的問題或話題中選擇一個話題,并就此話題表達自己的看法。②筆譯短文。
3)專業知識、技能和綜合素質考核,進行提問和交流。考核內容包括知識結構、科研能力、實際動手能力、個人素質,其中個人素質指個人的表達能力、興趣愛好、理想抱負、健康狀況等。
4)考生要提交大學本科學習成績單(必備)、科研證明(可選)、畢業設計/論文(可選)、各種等級證書(可選)、獲獎證明(可選)及其它證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可選),供復試小組評定面試成績時參考。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業務課考試。
6)體檢由科教科組織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4、復試成績計算
考生復試后的綜合成績采用權重計算方法,滿分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其中初試成績權重為50%,復試成績權重為5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之和/5)×初試成績權重(50%)+ 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50%)。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
三、調劑工作
1、調劑名額
1) 專業:全日制學術型病原生物學 (100103)
2)人數:4名
2、調劑原則
1)成績要求:參加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總分和單科分數都應達到國家統一規定的A類地區碩士生復試線。
2)專業要求: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我所招收的專業方向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例如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等);
3、調劑要求及辦法
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考生應在我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確認相關信息,且一旦確認錄取則結果不得更改。
四、錄取工作
1)根據本所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綜合成績制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確定。
2)對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需提供思想品德考察意見,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擬錄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須到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
4)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同意并備案后,我所預計將在指定時間內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信息公開和監督制度
1)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2)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加強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
3)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同時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疑問,應及時答復和解釋。
4)所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復試錄取過程,進行監督。
5)監督電話:0510-6878101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10-68791009(紀檢部門)。
2025.04.17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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